线条的美

发布时间:2022-05-10    

所谓“文的自觉”,是一个美学概念,非单指文学而已。其他艺术,特别是绘画与书法,同样从魏晋起表现着这个自觉。它们同样展现为讲究、研讨、注意自身创作规律和审美形式的过程。

谢赫总结的“六法”,“气韵生动”之后便是“骨法用笔”,这可说是自觉地总结了中国造型艺术的线的功能和传统,第一次把中国特有的线的艺术在理论上明确建立起来,“骨法用笔”(线条表现)比“应物象形”(再现对象)、“随类赋彩”(赋予色彩)、“经营位置”(空间构图)、“传移模写”(模拟仿制)居于远为重要的地位。康德曾说,线条比色彩更具审美性质,应该说,中国古代相当懂得这一点,线的艺术(画)正如抒情文学(诗)一样,是中国文艺最为发达和最富民族特征的,它们同是中国民族的文化—心理结构的表现。

书法是把这种“线的艺术”高度集中化纯粹化的艺术,为中国所独有。这也是由魏晋开始自觉的。正是魏晋时期,严正整肃、气势雄浑的汉隶变而为真、行、草、楷,中下层不知名没地位的行当,变而为门阀名士们的高妙意兴和专业所在。笔意、体势、结构、章法更为多样、丰富、错综而变化。陆机的平复帖、二王的姨母、丧乱、奉橘、鸭头丸诸帖,是今天还可看到的珍品遗迹。他们以极为优美的线条形式表现出人的种种情绪意态、风神状貌,“情驰神纵,超逸优游”“力屈万夫,韵髙千古”“淋漓挥洒,百态横生”,从书法上表现出来的仍然主要是那种飘逸飞扬、逸伦超群的魏晋风度。甚至在随后的石碑石雕上,也有这种不同于两汉的神清气朗的风貌反映[图版。

节选自李泽厚《美的历程》